洪湖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登记
洪湖市开始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开展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登记从2017年1月15日起。
为了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我市在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过程中,这次对社保补贴对象进行扩面调整,包括下列五种对象:一是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央和省属在洪企业以及乡镇事业单位改制分流对象中的女性“4050”或男性“5060”灵活就业人员;二是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残疾人;三是当年毕业的并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洪湖籍高校毕业生。四是精准扶贫对象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五是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并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的女性“4050”或男性“5060”人员。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是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如在街道、社区从事便民和家政服务工作、从事个体经营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临时工等。(刘红、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