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格核准
办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1条;
2、《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17条。
办事流程
1、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2、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3、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4、对考核合格的单位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2、法律地位证明材料及主要人员任命文件;
3、《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质量记录;
承诺时限 自现场考核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