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许可——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
受理条件 :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半身照片3张(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各粘贴1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审核)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年内未注册或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人员申请注册的,还需提交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湖北省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合格证明》 ;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还应提供原《医师执业证书》。
联系电话:0716-416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