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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7-06-18】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条件: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联系电话:0716-827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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