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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社局通过司法途径成功帮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17-12-22】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太感谢洪湖市人社部门和法院的同志们了,我的血汗钱终于拿回来了!”12月26日,在洪湖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服务大厅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吴冬发一边数着被拖欠了两年多的9722元工钱,一边激动地说。此次发放现场,吴师傅和8名工友共领取被拖欠的工资50705元,加上前期发放的76058元,9人126763元工钱全部追回。
2014年至2015年,吴师傅和8名工友在洪湖市某工地务工,包工头严某在拿到工程结算款以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吴师傅等人的12多万元工钱。2016年2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在受理了吴师傅等人的投诉以后,迅速向严某送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在3日内结算并报送相关材料,但是严某很快手机关机并玩起了失踪。为了让欠薪农民工安心过年,2016年年底要求施工单位为吴师傅等人垫付工资7万多元。

2017年8月份,市人社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对严某实施追捕。2017年10月份,严某落网,案件也由公安部门移交到市法院。经与市法院的共同努力,面对法律震慑,严某在开庭前同意确认工资数额后支付工资,经过劳资双方共同确认,核实被拖欠的工资数额为126763元。12月26日上午,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服务大厅,市法院和人社部门同志一起现场支付吴师傅等人被拖欠的工资。至此,9名农民工的劳资纠纷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这也是洪湖市人社局通过司法途径帮助农民工讨薪的又一成功案例。(人社局黄志强 袁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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