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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布时间:2015-06-12】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

    (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8)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9)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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