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 
代理人员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
【发布时间:2015-06-12】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档案工资调整:是人事代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对于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关系合法权益的体现,同时也是人事代理人员工龄、职称随之变化而变化的历史反映。人事代理人员进入国有单位时,档案工资将作为其核定工资的重要依据。在我处进行人事档案代理的人员将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范为其办理转正定级和档案工资审批,并存入个人档案。

    凡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单纯托管例外)人员直接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档案工资调整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为个人代理人员办理工资正常晋升(主要是按年度工资正常晋升),只要按年度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人员,我们将直接为您办理工资正常晋升手续;

    二是为单位代理人员办理工资正常晋升。需提供代理单位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代理)。

    三是为辞职、辞退人员(主要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工资晋升。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人事代理合同书》;

    ②、提供工资晋升人员上一次工资晋升时的个人表或明细表;

    ③、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或辞职证明材料

    ④、提供在原单位是否领取补偿金的证明材料,须原单位财务部门盖章证明;

    四是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主要指事业单位新进有编制人员)办理工资晋升。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人事代理合同书》;

    ②、提供工资晋升人员上一次工资晋升时的个人表或明细表;

    ③、提供办理工资晋升人员的编制卡和增人计划卡;

    ④、档案管理科将以上材料收齐后统一打印花名册,报送局工资科审批;


主办:洪湖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荆州新闻网 网站标识码:4210830008 网站地图
电话:0716-2423691 地址:文泉大道特1号 鄂ICP备05001359号 鄂公网安备 421083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