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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册登记
【发布时间:2015-06-13】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办理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

    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4.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原件;

    5.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7. 如由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10.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办理流程

    照像→查验车辆→业务受理→收费→确定号牌→发放牌证→15日内凭行驶证和临时号牌领取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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