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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公安局警训中心工程
【发布时间:2018-06-25】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公安局警训中心工程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洪发改发【20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洪湖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洪湖市州陵大道;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427.2㎡,其中地上面积5628.80㎡,地下面积798.40㎡,框架结构8层,地上7层,地下1层。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约为1569.41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警训中心土建、装饰、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证书,以工程竣工报告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已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企业信息及企业人员信息登记录入。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证的企业。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6月 26  日至2018 年 7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凭营业执照、网员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4.2申请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达12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18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湖市公安局

地    址:洪湖市茅江街道州陵大道46号

联 系 人:余以文

电    话:156972186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四楼 

联 系 人:张华                       

电    话:0716-2490859  


2018 年 6  月 25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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