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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公告第2号(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8-07-12】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7月27日举行:洪湖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地点

洪湖市国际大酒店三楼301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城区供水价格行为,保障供水及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持续发展,依据《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72号)文件及《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规定, 对洪湖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初步拟定了二套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方案一:

1、居民生活用水:1.9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2.10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3.20元/立方米

方案二:

1、居民生活用水:1.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97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3.10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

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3。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内的:每月每户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至30立方米(不含20立方米,含30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0立方米以上(不含30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以上的:每月每人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5立方米(含5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5立方米至7立方米(不含5立方米,含7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7立方米以上(不含7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7人) 

(一)消费者9人 

徐海堂  洪湖市国税局

朱元柱  洪湖市中医医院

张新堂  洪湖市农业很行

杜小平  洪湖市柏枝村

周家茂  洪湖市新闸村

廖明义  洪湖市锦绣东城物业公司

张 伟  洪湖市万农水产

张 鸿  洪湖市悦兮半岛

朱加衡  洪湖市低保户

(二)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3人 

吴国桥  洪湖市自来水公司

叶从祥  洪湖市自来水公司

张冯艳  洪湖市自来水公司

(三)人大、政协代表各1人

许先华  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园林社区(人大代表)

何 欢  洪湖市现代大药房有限公司(政协委员)

(四)政府部门2人 

吕梁彬  洪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王 成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专家学者1人

郑文锦  洪湖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五、听证会听证人 

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副局长    谢中钦

市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秀华

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     邹 咪

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王庆华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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