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7月27日举行:洪湖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地点
洪湖市国际大酒店三楼301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城区供水价格行为,保障供水及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持续发展,依据《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72号)文件及《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规定, 对洪湖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初步拟定了二套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方案一:
1、居民生活用水:1.9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2.10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3.20元/立方米
方案二:
1、居民生活用水:1.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97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3.10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
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3。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内的:每月每户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至30立方米(不含20立方米,含30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0立方米以上(不含30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以上的:每月每人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5立方米(含5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5立方米至7立方米(不含5立方米,含7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7立方米以上(不含7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7人)
(一)消费者9人
徐海堂 洪湖市国税局
朱元柱 洪湖市中医医院
张新堂 洪湖市农业很行
杜小平 洪湖市柏枝村
周家茂 洪湖市新闸村
廖明义 洪湖市锦绣东城物业公司
张 伟 洪湖市万农水产
张 鸿 洪湖市悦兮半岛
朱加衡 洪湖市低保户
(二)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3人
吴国桥 洪湖市自来水公司
叶从祥 洪湖市自来水公司
张冯艳 洪湖市自来水公司
(三)人大、政协代表各1人
许先华 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园林社区(人大代表)
何 欢 洪湖市现代大药房有限公司(政协委员)
(四)政府部门2人
吕梁彬 洪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王 成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专家学者1人
郑文锦 洪湖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五、听证会听证人
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副局长 谢中钦
市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秀华
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 邹 咪
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王庆华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