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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洪湖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echengjinli.com/)查询和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洪湖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洪湖市文泉东路特1号,邮编:433200,联系电话:0716-2213676)。

一、概述

2016年以来,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始终遵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机制保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苏云国同志负责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抓落实,各乡镇办区和部门参与配合的机制。按照“政府主抓、部门配合”的工作原则,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层层抓好落实,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三)拓展渠道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主渠道功能,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同时,加强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查阅点的建设,完善硬件设施配备,开展现场查阅、网上查阅、电话咨询等服务。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等设施的作用,实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广播、手机报、各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6万余条,其中新闻类信息2560条,视频新闻信息268条,通知公告18条,政府文件40条,其他政务类信息1.2万余条。

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2条,开展民意征集5次,回应关切29次;答复处理市长信箱来信154件;转办荆州市公众诉求系统各类诉求件956件。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政府网站上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财政资金、工程建设、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行政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予以分类并详尽的公开。同时,公开了我市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40个部门的各项行政职权3268项(含子项共4170项),对全市71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和农业生产救灾等53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完整分配信息予以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市各行政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并将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依据法定程序及时间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2016年,全市共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38件,不予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市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普遍存在人员变动频繁,专职人员少,职责界定不清等问题,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公开的信息不及时、不全面,极个别单位甚至流于形式,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没有及时予以更新。(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优化。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了解知晓的民生类、重点领域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2017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栏目的内容更新,认真开展查缺补漏,确保社会公众能完整、准确、及时、便捷地查阅。(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落实全面公开、动态公开、结果公开,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要充分发挥市长信箱、政策解读、民意征集等载体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五)进一步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针对性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安排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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