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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洪湖市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7】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细责任,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协助落实。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在局会议室设置电子显示屏,并在院内张贴公告栏,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二是为各科室购置或更新了部分电脑、打印机,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认真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结合水产工作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形式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开通“洪湖水产”频道,设置水产动态、市场信息、绿色名品、水产科技、水产投资、渔政管理、水产企业、水产名片和水产文化等栏目,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方便市民查询。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洪湖市水产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40条,其中:部门预决算5条;工作动态、养殖技术35条。为了提供更加便民的服务,我们拟对公众关注的,与水产发展有关的政策、法规、科技、供求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信息分类不够科学。 

四、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在信息公开工作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正确把握和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提高信息查询的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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