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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政办发〔2018〕20号)
【发布时间:2018-06-12】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洪湖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已经2018年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8日

 洪湖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治安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力推动全市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洪湖经济建设发展振兴,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和荆州市《关于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荆政电〔2018〕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在全市开展以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一标三实”)为重点的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作为加强和改进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纳入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通过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着力破解人、房、业等基础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难题,努力提高全市职能部门对基本治安要素的管控能力,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为社会管理、决策、公安实战、服务民生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和可靠依据。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按照“应采尽采、全面覆盖”的原则和“完整、准确、鲜活”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进行采集,信息的采集率、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实现“底数清、情况明”。

(二)消除管理盲区。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清理整治一批管理薄弱的重点部位,排查化解一批漏管失控的风险隐患,发现掌握一批需要关注的重点人员,推动落实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措施。

(三)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建立统一标准信息地址,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可靠数据支撑,为赈灾抢险、紧急救援、工商注册、治安管理、资源普查、房产管理等工作提供详细精准的信息。同时实现实体要素在电子地图上的定位和查询,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四)创新工作机制。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为牵引,建立立体化、信息化的人口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新型信息管理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范礼平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畅联、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吕梁彬任副组长,公安、经信、财政、国土、民政、人社、卫计、统计、工商、行政服务中心、房产、规划(测绘)及各乡镇区办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宋德浩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政府办:统筹协调“一标三实”集中采录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将“一标三实”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网格中心与警综平台系统对接,安排网格员在责任区民警指导下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全面统筹解决“一标三实”信息采录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疑难问题。

市公安局:全面负责组织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内保大队、治安大队、除沿江派出所以外的21个基层派出所开展“一标三实”工作;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做好开展“一标三实”的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提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加快与警务综合应用平台、社区警务平台、警务地理系统的对接。

市经信局:负责公安局局域网及警务通设备终端的维护,网络畅通,确保全市“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市财政局:核定“一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工作经费、终端购置经费及门(楼)牌号编制制作所需经费,据实列支。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管辖区域清理,并提供管辖区域分布信息。

市民政局:提供标准地址信息,规范全市街、路、巷命名。对棚户区改造、合村并组、已更名及未命名的街、路、巷迅速组织命名,统一编制门路牌。发动基层民政专干配合基层派出所开展信息采集,依托殡葬等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死亡人口核查,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

市人社局:部署开展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参保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数据清理,并提供人员相关信息。

市卫计局:组织开展医学死亡人员、计生服务对象、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清理,并提供相关信息;发动计生专干配合基层派出所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人口普查信息清理,并提供相关信息。

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全市注册登记经商人员、单位的数据清理,并提供相关信息。

市行政服务中心:加快市政府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和使用授权。

市房产局:指导督促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配合基层派出所开展门楼牌清理、核查、装订以及小区“人、房、业”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出租房屋清理,办理租凭房屋备案登记。

市规划局:组织开展地理信息清理,提供标准地理和地图信息。

各乡镇区办:负责协调组织各地“一标三实”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5日前)各地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培训动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二)集中采集阶段(2018年6月16日——2018年10月30日)按照信息采集规范要求,组织社区民警、乡镇、社区(村委)干部、网格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相关人员,有重点、分步骤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人房关联、查人知住”。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1日)各乡镇分级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和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长效机制。由市综治办、公安局牵头,抽调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评估验收,并对全市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标准规范。各乡镇要按照行业标准和“一标三实”需要采集的信息项目进行明确规范。要积极联系争取配备必要的专业化采集设备,为采集工作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实用的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和装备,强化系统功能整合和信息共享,实现信息“一点采集、全网应用”。

(二)先行地址采集。各乡镇要按照“先一标、后三实”“先房后人”的流程,开展地址元素采集。公安、国土、民政、房产、规划(测绘)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因拆迁、改建、新建等原因造成门(楼)牌编制不规范和重、错、漏的,要及时纠正、重新规范编制并安装上墙。对棚户区改造,暂未编制门(楼)牌号的区域,公安机关应编赋上墙。对未命名的街路巷,民政部门要及时命名。要探索推行标准地址二维码等管理模式。

(三)全面核查录入。依托标准地址数据库和各相关业务应用系统以及通过社会化采集获取的基础数据资源,按照“街不漏巷、巷不漏院、院不漏房、房不漏人”的要求,对辖区“三实”基础信息进行逐一检查、逐一录入,确保应核尽核、应录尽录。

(四)突出重点攻坚。按照先城镇、后偏远农村的要求,优先抓好人、房、业信息变化大、管理难度大的中心地区、城乡结合部、新建社区等区域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要围绕维稳安保、反恐防暴、防控打击违法犯罪等实战要求,在实有人口中突出重点高危人员、流入居住人员,在实有房屋中突出租借用、容易藏污纳垢的房屋,在实有单位中突出涉枪涉爆、特种行业、寄递物流、娱乐场所、留宿洗浴等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单位,增强采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拓宽信息渠道。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力量组织动员机制,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发动基层社区(村委)骨干力量、物业人员、内保干部、网格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各种力量参与信息采集工作,提升采集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国土、民政、人社、卫计、工商、房产、规划(测绘)等部门和电信、水、电、气、物流寄递、网约车、网上餐饮、外卖等行业的信息资源,加快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拓宽获取“一标三实”基础信息的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互联网+”平台开展基础信息采集。

(六)强化质量管控。要将信息质量作为第一标准,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科学分解安排任务进展,通过后台分析、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信息质量监管,确保“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完整、准确、鲜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一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基础意识、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的组织领导体系,落实专门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统筹兼顾,全力推进。各乡镇要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与政府行政管理紧密结合,做到互相借力、互相促进。结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实有人口登记与户口登记管理相衔接,把“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上升为党政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落实人财物保障;结合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大力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登记信息;结合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全面摸排掌握本地无户口人员底数,在做好户口登记的同时采集相关信息。

(三)强化督导,完善机制。建立健全以数据清理、信息复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信息质量监督奖惩机制,对各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随机抽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考评的重点项目,详细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对于不达标单位,实行绩效评估“一票否决”。要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以及“信息采集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强化信息质量监督,建立健全以数据清空、信息复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信息质量监督奖惩机制,对各单位信息采集、录入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全程跟踪和随机抽查,市“一标三实“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每月进行通报;对漏采漏录错录信息的,限期改正;对采录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或有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全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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