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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市创建湖北省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政办发〔2017〕47号)
【发布时间:2017-11-23】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洪湖市创建湖北省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20日    

洪湖市创建湖北省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落实国家卫计委《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和《湖北省创建健康促进县(市、区)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在创建周期内达到以下目标:

(一)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成人吸烟率下降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

(二)全市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健康家庭每村(社区)达到3户以上;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市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三)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住院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患者及家属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4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五)25%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1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

(六)建立1个健康管理联合体,建设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科和健康管理门诊至少各1家。

(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0%、30%以上,健康提升计划覆盖30%以上的家庭。

(八)健康食堂、健康酒店(餐厅)每年建设数量不少于3家;健康超市每年建设数量不少于2家;健康步道建设数量不少于2条;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每年建设数量不少于1个。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2017年11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7年11月—2018年4月)。各地各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工作,制定出台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市建设。

第三阶段:效果评价(2018年5月—2018年7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湖北省健康促进市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8年8月—2018年9月)。省卫计委组织专家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授予“湖北省健康促进县市”荣誉

四、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全市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公室)

1.市政府把创建健康促进市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市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各部门制定创建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创建办公室。

3.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二)健康促进综合干预。(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公室)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市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市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全市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全市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公室、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环卫局,各乡镇区办)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食堂、酒店、餐厅、超市,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及健康广场、步道、主题公园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建设无烟环境。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学校等行业达到“无烟单位”标准。

3.全市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

4.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四)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健康促进市创建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各乡镇区办)

1.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健康促进市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市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2.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洪湖网及各地各部门网站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市宣传推广。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市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五)活动评估督导。(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公室)

1.负责全市统一的基线调查。

2.负责全市工作阶段进展督导。

3.负责编写年度辖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4.负责组织对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健康超市开展考核、表彰和命名。

5.负责健康促进市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六)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

1.成立市卫计局、卫生计生医疗机构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创建健康促进市,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洪湖市健康教育所(挂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覆盖全市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推行健康管理。开展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科、健康管理门诊建设。建立健康管理联合体,组建健康管理指导和服务团队,推行重点疾病分级管理。

4.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经过建设,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单位”达标。

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市建设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负责制定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标准,协助创建办考核评估验收。

8.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9.负责对肥胖人群、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经过建设,吸烟率下降2%,肥胖率下降5%。

10.卫计系统内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

11.组织卫计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七)培训和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区办)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市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卫计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市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和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

2.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对健康促进市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八)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文新广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市城管执法局)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广播、户外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宣传片,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

2.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3.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

4.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5.协助开展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九)健康村(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1.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乡镇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慢病、结核病、艾滋病等内容为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20%的村(社区)符合健康村(社区)标准,每村(社区)评选出3户以上健康家庭。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

6.居民对健康素养行动知晓率达7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25%以上,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7.各类健康活动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十)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成立局、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5.4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和健康促进机关标准;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学校保健人员或校医培训率达95%以上,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7.小学生入学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学前班、一年级学生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

8.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9.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范围)材料审核上报。

(十一)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安监局)

1.成立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开展健康促进主题活动(爬山、健走、球类等)至少1次,开展健康主题集体活动(戒烟竞赛、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等)至少1次。

6.每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健康检查,开展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未达标方面进行有效整改。

7.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4期,工作场所张贴有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及宣传。

8.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9.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2%;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十二)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区办)

1.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倡议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建设。

2.各单位有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办公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4期(宣传内容有痕迹资料)。

6.每年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7.有健康活动室,配备健康自测一体机等设备。

8.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健康体检,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行为干预和管理。

9.对单位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创建周期内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2%。

10.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11.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2.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的材料上报。

(十三)健康促进媒体宣传。(责任单位:市文新广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创建办)

1.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宣传创建健康促进市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市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3.每类媒体开设至少一档健康教育类固定专题节目或栏目,新闻报道或专题节目每年累计20次以上。

4.洪湖广播电视台制作“洪湖市创建健康促进市”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洪湖市创建健康促进市”公益广告1-2条,并在电视台循环播放。电视台性在热点时段周期播放“洪湖市创建健康促进市”宣传内容的滚动字幕。

5.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规范入档。

(十四)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管局)

1.负责落实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创建健康促进市”的知晓率。

2.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2个月更新一次。

3.针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教育,每2月至少一次,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规范入档。

4.公交车、出租车张贴“洪湖市创建健康促进市”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5.荷花广场、人民广场公益广告屏开展健康促进创建和健康素养核心信息标语宣传。

(十五)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局)

1.负责督导、指导辖区单位、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市商务局负责推进健康超市创建,协调市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

3.市食药监局负责健康食堂、健康酒店、健康餐厅创建,协调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负责协调各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

4.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六)全民健身建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住建局)

1.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健康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2.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市中小学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

3.完善健康广场(每个社区1个)、健康步道(四个)、健康主题公园(2个)的健康设施建设。

4.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0%。

5.各类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成立洪湖市创建湖北省健康促进市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区办负责所辖地区的创建工作,调动社区和乡镇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文章,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市财政局将创建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开展健康促进市综合干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省级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湖北省健康促进市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区办、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健康促进市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市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区办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洪湖市创建湖北省健康促进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洪湖市创建湖北省健康促进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沈先武   市长

副组长:苏云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同民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陈  祥   副市长 

陈  峰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王诗双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再新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季  琼   市人防办主任

刘大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洪   市发改局局长

彭端阳   市经信局局长

杨志雄   市财政局局长

陈  超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邱正东   市教体局局长

张春辉   市民政局局长

曾  勇   市公安局政委

颜学龙   市住建局局长

杨元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本福   市农业局局长

刘世军   市林业局局长

杜耀平   市水利局局长

贺广龙   市文新广局局长

吴让操   市卫计局局长

刘会堂   市环保局局长

刘仁学   市安监局局长

顾雄远   市食药监局局长

李华学   市商务局局长

向晋贤   市弘瑞公司董事长

王建龙   市工商局局长

张郭洪   市规划局局长

金鹏来   市旅游局局长

杜光春   市总工会副主席

崔冰冰   团市委书记

廖丽君   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局,吴让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0716—2202709,电子信箱:4094389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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