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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洪鹏飞置业有限公司洪湖市学府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审文〔2018〕21号)
【发布时间:2018-04-14】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洪湖市洪鹏飞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审查《洪湖市学府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洪湖市洪鹏飞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9419.38万元,建设洪湖市学府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洪湖市文泉西路北侧。该项目属商住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79164.69平方米,约合120亩,总建筑面积278325.75平方米。居住户数1887户,居住人口约6039人。建4栋2层、2栋16层、4栋17层、2栋26层、2栋28层、2栋30层、2栋32层、2栋33层商住楼,容积率3.02,绿地率31.00%,建筑密度20%,停车位1887个(其中地面停车位728个,地下停车位1159个)。项目不设集中供暖和降温设备,由各住户自行安装分体式空调或家用供暖设备;商铺按业态进行分区经营管理。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地点符合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预测情况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是道路运输和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设备、汽车燃油废气,室内装修废气。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车辆尾气、餐饮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生活垃圾恶臭气体。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混凝土铺设产生的养护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经营废水。

(三)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噪声。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是运输车辆行驶噪声和商业噪声。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开挖产生的土石方。营运期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

(五)生态环境影响:包括建设临时占地、施工活动对水体扰动等。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

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清理施工场地内道路和物料堆置地的尘埃及杂物,并及时外运;2、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道路用礁渣、细石和混凝土等材料进行硬化处理。对场地内主要交通运输路面应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对进出运输车辆务必进行清洗,车辆要做好覆盖措施,减轻车辆运输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3、妥善保管施工材料,尽可能减少粉尘和细料露天堆放;4、加强物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粉尘物料输送过程须严密,以防外泄;5、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6、对裸露的地表要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营运期废气:1、住宅区的居民油烟通过务必统一的管道排放,管道排放口的设置不得对周边造成油烟污染;2、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要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二)废水:

1、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对废水排放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本项目施工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后可用于混凝土养护,不对外排放; 

2、营运期废水通过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务必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洪湖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应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对施工现场材料等加工基地务必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对周边造成噪声污染。

2、营运期噪声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在高噪声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 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设置相应的标志,提醒进出车辆采取怠速行驶,加强对商户的管理,禁止使用室外的音响、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和招商活动;本项目配电房规划采用箱式变压器,设置于各个住宅楼周边空地上,配电房的安装应该按技术规定选址,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清运车辆严格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清运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不得带泥污染路面;严禁施工场地内焚烧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生活垃圾带来二次污染

2、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产生恶臭气体。

(五)水土保持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

在工程设计中要做好土石方平衡,制订详细的弃渣回用方案,根据施工环境和条件合理安排进度和工期,避免开挖后作业面长期闲置产生水土流失。做好表土堆存、遮盖防护。

四、本项目禁止引进工业及其他高污染项  如引入的商业涉及大型娱乐场所(如大型的电影院、KTV、商铺经营餐饮、大型商场、电玩城等)的,需单独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居民住宅敏感区项目周围不得引进娱乐场所,以免影响居民的正常作息。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一)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二)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监察。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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