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真实地掌握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数据,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根据《荆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的通知》(荆安办[2018]25号)精神,市安办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的普查登记,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数据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企业普查登记
(一)时间及对象
4月20日至6月20日,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普查登记。
(二)方式
1.各乡镇区办针对辖区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填写《乡镇区办企业普查登记台账》(附表1),建立属地内企业数据库。
2.部门对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建立企业数据库(行业部门要参照附表1完善前期数据库台账,如前期未建立数据库台账,按照附表1建立数据库台账)。市直部门要调度汇总各乡镇区办相关部门企业数据库,建立全市本行业(系统) 企业数据库。
二、普查登记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企业普查登记工作是一项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结合工商、经信等部门统计数据特别是隐患排查“两化”体系内企业基础数据,扎实抓好企业数据库建立工作。针对普查情况,对该纳入隐患排查“两化”体系监管的企业要及时纳入“两化”体系管理。
(二)统筹协调,建立数据库。各地各部门要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汇总登记情况,加强工作督办,汇总建立真实、详细的数据库。请各乡镇区办安委会办公室将企业台账(附表1), 报本地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6月20日前报到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市直部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计局、市国资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等部门)将汇总建立的本行业(系统) 企业台账数据库,连同《市直行业部门企业普查汇总表》(附表2) 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6月20日前报洪湖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联系人:陈威,0716—2445858,921083640@qq.com。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借全面摸底排查之机,进一步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足,有针对性的督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的上报完成情况,将作为2018 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考核项目。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完成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对工作不作为、完成进展慢的乡镇区办和部门进行工作约谈,对问题严重的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办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附件:
1.乡镇区办属地内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普查登记台账
2.市直行业部门企业普查登记汇总表
2018年4月16日
附表1
乡镇区办属地内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普查登记台账
乡镇区办__________
填报人: 审核人: 2018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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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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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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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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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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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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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态 | |
正常生产 | 停产或其他 | ||||||
公司类 | |||||||
1 | |||||||
2 | |||||||
3 | |||||||
...... | |||||||
个体工商户类或其他 | |||||||
1 | |||||||
2 | |||||||
3 | |||||||
...... |
填报说明:“个体工商户类及其他”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及医院、学校、养老院等(表2、表3同) ;乡镇区办据实填报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台账; 行业部门前期未建立台账的参照本表建立台账。
附表2
市直行业部门企业普查登记汇总表
部门 __________
序号 | 所属乡镇区办 | 企业普查建档数量 | 备 注 | |
公司类数量 | 个体工商户类及其他数量 | |||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此表由行业部门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