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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和“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入集中复工复产期,加上“五一”假期和汛期临近,车流、人流、物流和各类工商业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和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做好“五一”和“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办将在“五一”前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五一”和“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有针对性的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级责任、各类部署和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2.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和各专委会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标准,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复工生产。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非法生产行为,要重视打非治违案例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临湖临河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的检查,加强重点水域和渡口、渡船的检查,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建筑行业高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要深入企业、学校、大型商场、医院、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挂牌督办。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特种设备、旅游、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领域都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大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各地、各部门和各专委会要成立检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要着重督查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大风险管控情况、节假日和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公开曝光,铁腕执法,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市安办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通报,并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办法》移送追责。

4.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禁止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等方面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各种应急预想、预防、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有效科学处置。

二、扎实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1.督查时间:5月3日——5月10日。

2.督查对象:全市各乡镇区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3.督查内容:对照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重点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职业健康、应急值守、企业标准化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清单)

4.督查方式:各地各专委会根据督查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对标看齐。市安办将分组开展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企业等形式展开督查。对督查结果实施量化通报,量化评分靠后的地方和部门,市安办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

1.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清单

2.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人员分组安排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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