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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产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5】 【阅读次数:】【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州、县(区)水产(主管)局,局直各单位:

2018年汛期将至。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汛期(5-9月)我国气候年景总体差,旱涝并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主汛期(6-8月)南方多雨区位于江南东南部和华南大部,可能出现较重的洪涝灾害。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为做好今年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作业渔船、养殖设施、渔港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汛期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准备,做好强降雨、洪涝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期灾害损失,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督导,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渔业防汛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防汛应急机制,科学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长江禁渔、打非治违等执法工作,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渔港设施和渔船的防火防风防碰情况及防汛减灾部署落实情况,建立台帐制度,逐项逐条整改消除隐患。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河堤沟渠、水库堤坝、各养殖生产基地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消除水产养殖灾害隐患。

三、采取措施,提高防汛抗灾能力

改善和维护渔港公共服务设施,航道清障、港池清淤,因地制宜地设定临时性锚地和避风设施,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维护渔业安全通讯设施,加强渔业通讯网络建设,提高防汛抗灾通讯保障能力。加大渔业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提高抗灾能力,同时要做好渔业灾情、水生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及防汛应急演练,提高渔民群众的防汛意识和自救能力。积极推进渔业保险,提高渔民群众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省际和地区间渔业防汛协调机制,确保做好就近避风外地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抢险救援

严格落实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督促企业、船主和养殖人员做好应急值守。主动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预报预警、抢险救灾工作。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协调、及时处置,有力指导渔民开展救灾。各级水产主管部门要做好灾情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汇总最新灾情并报送至省水产局值班室,不得迟报、漏报、缓报或瞒报。做好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渔政船做好备航准备工作,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专业搜救力量,组织做好遇险渔船救助、渔船自救互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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